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1)2014广州中考录取批次说明
独立招生学校:外语类、美术类和招收宏志班的学校,以及普通高中特色课程重点立项学校。
提前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第一批: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提前录取:广州市美术中学。
第二批:市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第三批:区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
第四批:各级各类中职学校。
特别说明: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除在原等级批次安排不得少于招生总计划的30%外,学校可自主选择另一个批次(提前批除外)安排招生计划。
中考录取批次规定:http://bbs.eduu.com/thread-2927354-1-1.html
(2)2014年广州中考投档录取规定
普通高中投档录取规定。
1.提前批由市招考办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后续批次除老三区由市招考办统一划线外,其他区在征求各区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
2.每批次先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投档时,分别按公办计划数对应公办志愿,民办、自筹经费班计划数对应民办、自筹经费班志愿进行投档。其中,公办计划包括户籍考生(含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的其他类型考生,简称户籍生,下同)招生计划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计划,分别对应户籍生志愿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志愿同时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再投第二志愿
特别说明: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规定分批次比较投档;有宿位限制的招生学校,投满宿位数后不再投要求住宿的考生;根据照顾录取政策中关于加分投档录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原始总分给予加分,按加分后的总分投档录取...
(3)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普通高中录取安排。
1.7月7日上午,独立招生学校录取。
2.7月8日上午,提前批录取。
3.7月9日上午,第一批录取。
4.7月10日上午,第二批提前录取、第二批和第三批录取。
5.7月13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完成新生报到注册网上登记,并须在网上注销逾期不报到学生。
6.7月15日,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
7.7月16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考服务平台填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志愿,补填志愿时间:上午8:00至下午17:00。
8.7月17日上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
(4)2014年广州中考录取操作办法
(一)各招生学校按录取批次,分批分阶段登录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进行录取。网址:http://zklq.gzzk.cn或IP地址:219.137.2.117(电信线路)、222.16.166.16(教育网线路)。
(二)各学校招生负责人须妥善保管网上录取用户账号及密码,第一次登录系统后立即修改密码。须保管好数字证书(USB电子密匙),避免数字证书遗失或被盗用,一旦数字证书遗失或被盗用须及时向市招考办报告备案,及时注销该数字证书的登录权限。
(三)使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操作系统Win2000或WinXP,内存512M以上,IE6.0以上并可接入互联网(拨号或专线连接),须确保安全可靠,防止木马、病毒对招生过程产生影响。各招生学校必须在网络能正常运行、有安全保障的场所进行录取,严禁在网络不安全的公众场所进行录取。
(四)录取结束后,各类招生学校可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数据(含考生电子档案的各种信息及考生照片)。
(5)2014年广州中考新生备案流程
(一)普通高中学校完成网上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后,省、市属学校和区属学校于9月11日-12日分别到市招考办和区招考办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再分别到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备案手续。
(二)中职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1.备案时间。
中职学校第一次备案时间:
技工学校,9月3日。普通中专,9月4日。职业高中、成人中专,9月5日。
享受各类资助资格(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福彩助学)的新生必须在第一阶段办理备案。
中职学校第二次备案时间:10月16日-17日。
2.备案地点:广州市招考办三楼办公大厅(建设六马路16号)。联系电话:83861859。
(三)中职学校备案注意事项。
1.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各中职学校须携带未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的初(高)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的复印件、注册入学信息采集表(附件3)。
2.各中职学校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新生备案,每次备案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录取新生数据立即移交至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如学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第二次备案结束后,如再有新增学生,在翌年春季招生时录取。
3.各中职学校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后,将新生录取名册交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4.根据省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按每生50元的收费标准收缴招生录取费。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民办职业高中学校完成备案后,按实际录取新生数缴交录取费。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1)2014广州中考录取批次说明
独立招生学校:外语类、美术类和招收宏志班的学校,以及普通高中特色课程重点立项学校。
提前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第一批: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提前录取:广州市美术中学。
第二批:市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第三批:区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
第四批:各级各类中职学校。
特别说明: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除在原等级批次安排不得少于招生总计划的30%外,学校可自主选择另一个批次(提前批除外)安排招生计划。
中考录取批次规定:http://bbs.eduu.com/thread-2927354-1-1.html
(2)2014年广州中考投档录取规定
普通高中投档录取规定。
1.提前批由市招考办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后续批次除老三区由市招考办统一划线外,其他区在征求各区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
2.每批次先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投档时,分别按公办计划数对应公办志愿,民办、自筹经费班计划数对应民办、自筹经费班志愿进行投档。其中,公办计划包括户籍考生(含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的其他类型考生,简称户籍生,下同)招生计划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计划,分别对应户籍生志愿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志愿同时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再投第二志愿
特别说明: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规定分批次比较投档;有宿位限制的招生学校,投满宿位数后不再投要求住宿的考生;根据照顾录取政策中关于加分投档录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原始总分给予加分,按加分后的总分投档录取...
(3)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普通高中录取安排。
1.7月7日上午,独立招生学校录取。
2.7月8日上午,提前批录取。
3.7月9日上午,第一批录取。
4.7月10日上午,第二批提前录取、第二批和第三批录取。
5.7月13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完成新生报到注册网上登记,并须在网上注销逾期不报到学生。
6.7月15日,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
7.7月16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考服务平台填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志愿,补填志愿时间:上午8:00至下午17:00。
8.7月17日上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
(4)2014年广州中考录取操作办法
(一)各招生学校按录取批次,分批分阶段登录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进行录取。网址:http://zklq.gzzk.cn或IP地址:219.137.2.117(电信线路)、222.16.166.16(教育网线路)。
(二)各学校招生负责人须妥善保管网上录取用户账号及密码,第一次登录系统后立即修改密码。须保管好数字证书(USB电子密匙),避免数字证书遗失或被盗用,一旦数字证书遗失或被盗用须及时向市招考办报告备案,及时注销该数字证书的登录权限。
(三)使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操作系统Win2000或WinXP,内存512M以上,IE6.0以上并可接入互联网(拨号或专线连接),须确保安全可靠,防止木马、病毒对招生过程产生影响。各招生学校必须在网络能正常运行、有安全保障的场所进行录取,严禁在网络不安全的公众场所进行录取。
(四)录取结束后,各类招生学校可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数据(含考生电子档案的各种信息及考生照片)。
(5)2014年广州中考新生备案流程
(一)普通高中学校完成网上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后,省、市属学校和区属学校于9月11日-12日分别到市招考办和区招考办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再分别到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备案手续。
(二)中职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市招考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1.备案时间。
中职学校第一次备案时间:
技工学校,9月3日。普通中专,9月4日。职业高中、成人中专,9月5日。
享受各类资助资格(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福彩助学)的新生必须在第一阶段办理备案。
中职学校第二次备案时间:10月16日-17日。
2.备案地点:广州市招考办三楼办公大厅(建设六马路16号)。联系电话:83861859。
(三)中职学校备案注意事项。
1.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各中职学校须携带未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的初(高)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的复印件、注册入学信息采集表(附件3)。
2.各中职学校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新生备案,每次备案结束后,市招考办将录取新生数据立即移交至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如学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第二次备案结束后,如再有新增学生,在翌年春季招生时录取。
3.各中职学校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后,将新生录取名册交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4.根据省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按每生50元的收费标准收缴招生录取费。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民办职业高中学校完成备案后,按实际录取新生数缴交录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