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近日公布了201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总体方案不变,部分政策略有微调。
在去年基础上,本市今年将继续实行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政策。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推荐生和自荐生招生计划分别为学校招生计划的30%和10%。各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符合2010年中招报名条件的本校在籍且
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名额应事先公示。`学生在自荐和推荐中只可选其一。自荐和推荐生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仍须参加2010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
中职校推荐生、自荐生招生将和中职航空服务类、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合并为提前招生一个批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推荐生除外)。
为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减缓初中入学的择校热,本市将继续推行并扩大名额分配招生比例,计划由去年学校招生计划的12%增加为学校招生计划(择校生除外)的15%。本市还将继续执行零志愿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政策。零志愿招生计划一般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按高分到低分1∶1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政策和去年相同,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5%。
今年中考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科目考试卷面分值各为15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考试,其中物理卷面分值为90分,化学卷面分值为60分。考试定于6月19日和6月20日进行。
今年部分区将试点初中毕业生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具体方案由试点区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2011年起,本市将逐步扩大听力与口语测试试点区。
市教委近日公布了201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总体方案不变,部分政策略有微调。
在去年基础上,本市今年将继续实行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政策。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推荐生和自荐生招生计划分别为学校招生计划的30%和10%。各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符合2010年中招报名条件的本校在籍且
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名额应事先公示。`学生在自荐和推荐中只可选其一。自荐和推荐生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仍须参加2010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
中职校推荐生、自荐生招生将和中职航空服务类、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合并为提前招生一个批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推荐生除外)。
为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减缓初中入学的择校热,本市将继续推行并扩大名额分配招生比例,计划由去年学校招生计划的12%增加为学校招生计划(择校生除外)的15%。本市还将继续执行零志愿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政策。零志愿招生计划一般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按高分到低分1∶1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政策和去年相同,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5%。
今年中考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科目考试卷面分值各为15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考试,其中物理卷面分值为90分,化学卷面分值为60分。考试定于6月19日和6月20日进行。
今年部分区将试点初中毕业生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具体方案由试点区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2011年起,本市将逐步扩大听力与口语测试试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