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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示范高中部分指标分配细则

发布时间:2006-04-24 00:09:35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东城区示范高中部分计划指标分配初中校实施细则

东城区教委本着积极探索将示范高中部分计划指标分配到初中校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在对我区两所公立初中校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区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初中校与就近示范高中校对口直升的办法,163中对口55中;国子监中学对口东直门中学。

具体操作要求:

一、享受指标分配的考生必须是市级三好学生。

二、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必须将选择学校填报为第一志愿。

三、直升学生名单要经过所在学校、区、市三级主管部门审批,示范校无条件接收。

四、直升学生须参加升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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