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招生录取通知书下发到考生手中前,招生学校在录取现场将经历4道程序:一是各招生学校统一领取考生材料,如“考生报名单”、“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统计表”、录取通知书及信封等;二是招生学校依据录取新生名单对考生报名单进行审核,如发现名单中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按规定对其办理退档手续;三是办理审批手续;四是招生学校在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学校公章或录取专用章,并将录取通知书装入信封,与生源所在的区县中招办办理交接手续。
据了解,统一招生录取结果是运用计算机管理系统产生的,市、区(县)招生部门使用统一的录取软件。录取最低分数、录取新生名单等都由计算机直接生成,不受人为干扰,从而保证考生公平竞争和招生学校公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