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有9类无本市常住户口考生可报考普高,这些考生要在5月25日前完成身份审核,他们都需要填写什么证明,并需要哪些部门审批呢?
并不是所有符合这9类条件的考生都可参加中考报名、报考。这些考生首先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符合普高招生体检标准,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如果考生符合以上基本要求,就可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一类:有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的考生。
此类考生的父母要填写《知青身份证明》,在证明下方注明子女姓名。由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在证明上加盖公章。
第二类: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考生。
台胞先到市台办开具台胞子女身份证明,然后凭借证明,到区县教委填写《台胞子女在京中小学就读批准书》,经区县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三类: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的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同时向区县招生部门出示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期限内),并加盖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第四类: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的考生。
学生和家长要填写一份《随军子女证明》,证明要写明孩子的基本资料和报名号,家长要注明自己的基本信息和入伍时间、军官(士兵)证编号,方便相关部门核实。该证明要求由驻京各大总部复审,并报总政治部备案。初审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盖章,复审由驻京各大总部盖章。
第五类: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人员子女考生。
这类有绿卡人员要出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该证要在有效期内,附带的子女栏内要有其子女的姓名等相关内容,这个证件由北京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发。
第六类: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证明的考生。
考生父母要出具“父母一方的北京市常用户口簿”和“考生与户口簿持有者关系证明”。户口簿由派出所加盖公章。空白证明由学校负责管理,学校可交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也可发给需要的学生,由学生家长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加盖公章。
第七类:有中建二局一公司开具的“中国建筑二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口考生。
考生及父母都要填写“中国建筑二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并加盖中国建筑二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公章。
第八类: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女中具有河北省非农业户口的考生。
此类考生可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示范高中(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和首钢技校。所需要出具的证明和公章全由石景山教委确定,考生可电话咨询。
第九类: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的外省市户口子女。
这类考生可报考北京市潞河中学和北京市运河中学。所需要出具的证明和公章全由通州区教委确定,考生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