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考生前几个志愿未被录取,会影响到后面的志愿录取吗?是否会因此落榜?
如果两人总分相同,都报考了同一所学校,会先录志愿顺序靠前的吗?
各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是如何产生的?
市中招办主任王大平:考生和家长首先要知道中招统一录取的原则和各项规定。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全市统一招生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均按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招生考试总分,含加减分),依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前,考生数据库经检测后,将所有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分相同则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3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已享受加分待遇者除外)。
考生和家长要特别注意,中招录取的原则和办法与高招不同,千万不要将二者混淆。中招统一录取时,对全体学生来说是依据考生的分数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排序在前的考生信息不处理完,不会处理下一个考生的信息。对一个考生来说,是从考生的第一志愿至第八志愿依次检索,直到被某一个符合条件的志愿学校(专业)录取或所有志愿均未录取才转向下一个考生。而高招录取时要分批次,事先划定各批次的调档线,并且按第一志愿、以一定比例向招生校投档。中招所谓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指某学校某专业录取的最后一名学生的分数。因此,“最低录取分数线”只有录取结束后才能产生,而不是事先划定。
举例说明,填报同一所学校,A考生把该校填报在第四志愿,分数高;B考生把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分数低;C考生把该校填报在第二志愿,分数和A一样。根据录取原则,A、C排在B前面录取,因为A、C的分数比B高;C排在A前面录取,因为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C的志愿顺序比A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