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郝 娜) 来自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消息,200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提前招生录取、“招优”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3种方式。
据悉,经市教委批准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在全市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公布后,提招学校7月份自行组织专业加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已被提前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参加“招优”录取的考生要参加全市招生文化课考试,并需将“招优”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已被“招优”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其他志愿自动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其他形式的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时将德智体全面衡量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如遇总分相同者,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3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对“加试”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据了解,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录取满额的学校(专业)可以进行补充录取。补充录取原则上只能补录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和已被原录取学校退档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