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北京中考加分规定已发布最多可加20分_成绩查询-查字典中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您现在的位置中考网 > 北京市 > 中考报考 > 成绩查询 > 正文

09年北京中考加分规定已发布最多可加20分

发布时间:2009-04-01 09:14:19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09年北京中考加分规已发布最多可加20分

昨天,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0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加分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对今年北京中考考生的加分资格、幅度和认定程序等工作安排做出详解。据悉,今年中考加分考生资格认定将在5月15日前完成。

通知规定,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获得《200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中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中规定名次的考生,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子女,在中考时可获加分或被优先录取。

信报:昨天,北京教育考试院出台了中考加分政策。今年中考录取时,包括市级三好学生等在内的6类人群可获得加分特权,但加分最高不能超过20分。

北京考试院表示,加分及教育优待的学生,只能享受一种加分待遇。现役军人子女和驻外使领馆人员子女如已享受加分待遇,则不再享受优先录取的照顾。

而回户籍报考的考生,其加分资格认定工作由学籍所在区县中招办负责。回户籍报考的考生持加分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办理相应手续。

据悉,有关加分审核工作正在上报,各区县及有关部门应于5月15日前完成加分考生资格认定工作。各初中校对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要于5月16日、17日在校内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全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