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为:提前招生录取、招优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
各类招生录取均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1)提前招生录取
经市教委批准的艺术类、体育类、有实验任务的普通高中班和开设特殊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提前招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在中招统一招生考试总分公布后,可自行组织专业加试并依照本校事先制定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已被提前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2)招优录取
中考成绩公布后,各示范高中将按照优秀生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被招优学校录取的考生要接受录取结果,所填报的其他志愿自动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一志愿作废,从第二志愿开始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3)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中考总分),依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如遇总分相同者,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已享受加分待遇的考生除外),然后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三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经考试院中招办批准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对加试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各招生学校(专业)录取满额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