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名额分配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且全部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
(1)提前招生录取
经市教委批准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全市招生考试总分(含加减分)成绩公布后,可自行组织专业加试,并依照本校事先制定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已被提前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已被确定参加名额分配的考生不能参加提前招生录取。
(2)名额分配录取
中考成绩公布后,各示范高中将按照名额分配考生的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已被确定参加名额分配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招生考试。填报志愿时需将名额分配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且不能参加提前招生、实验班等其他特殊招生。参加名额分配未被名额分配学校录取的考生第一志愿作废,可从第二志愿开始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3)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时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三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经考试院中招办批准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对加试合格的考生按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