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沈阳市2015年中招提前批次学校、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目前,尚有部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及沈阳经济区优质普通高中在我市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分别是:
沈阳市新北方高级中学自费生,剩余计划19(地址:于洪区平罗中路北街13号;咨询电话:86520835;收费情况:学费7500元/年,宿费1200元/年)。
沈阳市洪庆中学自费生,剩余计划191(地址:铁西区翟家开发区;咨询电话:89359511;收费情况:学费8000元/年,宿费1200元/年)。
沈阳市翔宇中学自费生,剩余计划889(地址:沈北新区通顺街65号;咨询电话:62622038;收费情况:学费11000元/年,宿费1500元/年)。
营口市高级中学公费生,剩余计划2(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八田地里123号,咨询电话:0417-2651008)。
铁岭市高级中学公费生,剩余计划1(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咨询电话:024-77308382)。
凡在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80分(含)以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中补报营口市高级中学、铁岭市高级中学剩余计划的考生,按规定须达到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629分(含)以上),可于7月20日9:00至15:00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补报上述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志愿,并于当日17:30前到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补报志愿信息确认手续。
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发放给考生。查询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进入2015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查询专栏,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免费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7月20日9:00至7月21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