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高中招生计划及学生报考志愿,2014年吴忠市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已划定,现公告如下:
一、市区(利通区)吴忠中学:公费生586分、择校生563分;
吴忠回民中学:公费生520分、择校生483分;
吴忠高级中学:公费生477分、择校生456分。
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为3024人。其中:吴忠中学计划招生20个班1120人,吴忠回民中学计划招生18个班1008人,吴忠高级中学计划招生16个班896人。
根据自治区政策规定,吴忠中学公费生招生指标的55%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进行指标到校切块录取,所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的名额,在统招线上未达到指标数的,降低3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对吴忠一中、吴忠二中、吴忠五中、吴忠八中四所学校的指标分配,在原比例基础上提高4个百分点。
按上述指标到校切块招生政策,在吴忠中学招生录取中,市区部分学校考生分数低于吴忠中学录取分数线也可录取,如:吴忠一中580.5分、吴忠二中556.0分、吴忠五中578.5分、吴忠八中566.4分、板桥中学567.2分、秦渠中学569.9分、马莲渠中学570.3分、汉渠中学571.2分、杨马湖中学571.3分、黄沙窝学校569.4分、扁担沟学校568.5分、金银滩复兴学校576.2分、郭家桥学校584.7分以上的考生即可录取为吴忠中学公费生。同时,吴忠五中做为吴忠中学初中部,其招生优惠政策今年暂为吴忠中学公费生及择校生均降低10分予以录取。
按照教育部规定,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从今年开始降为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10%(去年为20%),择校生计划吴忠中学为102人,吴忠回民中学为92人,吴忠高级中学为81人。各学校择校生根据考生志愿与公费生一并由教育局按照三限政策(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进行录取,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不再另行招收。根据宁政办发[2004]141号文件规定,择校生须一次性缴择校费12000元。被录取为择校生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于规定日期内到学校缴纳择校费予以注册。
按照安排,市区被录取到普通高中的公费生及择校生,于8月6日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于8月8日至10日到所录取高中报到注册。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所有公费生及择校生均已按照考生中考分数及志愿全部录取完毕,学校不再另行录取。
二、各县(市、区)各县市普通高中公费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别为:红寺堡区为489.0分,盐池县为450.0分,青铜峡市为480.0分,同心县为478.0分。
三、积极就读中职院校今年,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确保普职(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教育部及教育厅要求要将46%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迎来了人生第一次重要选择,正确认识自己、规划未来、打造量体裁衣的平台,既关系到自我价值的实现,更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与美满。目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选择就读职业院校并不失为明智的选择。
市区愿意就读中专院校的考生,于8月9日前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招生办)填报中专(中职)志愿,参加中专(中职)招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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