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审查考生学籍,只接收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
2、采集考生的报名信息
组织考生填写《抚宁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登记表》(表二)。需让考生交验户口本,并依据户口本填写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一栏统一填写学校的电话,学校电话是固定电话的在前加区号0335。
3、采集考生的照片信息
按考生号采集考生的照片信息。采集考生照片时要选择光线好的时间和教室,要求两侧光线均匀,用吸光好的白布做背景。图像比例: 头顶上方留1/10,头像占7/10;肩部占2/10,摄像要清晰,姿势端正,不能变型,不能眨眼。
4、核对考生报名信息
在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前,要利用查错程序先查错,改正后再打印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让考生核对,有错误的及时修改。
5、办理优惠加分证明材料
①、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侨眷高知子女由市侨办开具证明;台湾省籍青年由市对台办开具证明;
②、农村独生子女由学校出具证明信,考生家长携带光荣证(且复印两份)和户口本及小二寸照片三张(彩色同版近照)于3月12日至3月23日先到本乡镇计生委领表,然后交到县计划生育局(此表填好后由计生局办公室统一造册转到招办)。往届生有办理农村独生子女优惠件的,也按上述规定时间去办,请各学校及时通知。
③、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件办理是由考生家长携带户口本于3月20日至3月29日到县政府一楼民宗办开具证明信。该证明信由考生先交到所在学校,再由学校登记造册后连同其他优惠件统一交到招办,招办凭此证明信加分。
④、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证书及确认与享受照顾考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享受优惠照顾条件中第七款中所列的现役军人子女凭军队师级以上政治部开具的证明、现役军人证件和能够证明其工作单位所处地区属于该款所列地区的文件;
⑤、县外户口考生办理农独、少民优惠的证明材料须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并在报名期间交到学校,再由学校统一交到招办。
⑥、凡享受优惠照顾的考生需在报名期间上交证件、证明等材料;
⑦、各校统计优惠考生情况后,由学生填写《优惠照顾登记表》(表五),学校填写《中考优惠考生花名表》(表四)一式两份(含各类优惠,按考生号从小到大填写,证件、证明材料对应排好,农村独生子女的优惠件计生局直接转招办)。
6、统计考生的报名情况
用《中考考区划分表》统计并一式两份。
7、中考报名程序、摄像程序的使用
①、中考的报名程序、摄像程序、各种表格已发至中考邮箱。各校把程序下载到D盘,直接安装后就可以使用。
②、在使用报名程序时,要特别注意3个方面:⑴、学校代码、考区代码要严格按照《考区划分表》输入。⑵、在录入考生姓名时不要有空格,包括前面和中间。⑶、优惠代码由招办统一录入,学校在报名时不录入。
③、在使用摄像程序时,先点击摄像设备设置菜单,选择开启设备。
④、运行中考报名核对上报程序,在数据校验菜单下选择ksxx.dbf文件后点击数据检查按钮即可查错。有错误的用报名程序修改,改正后就可打印核对表让考生核对。在上报数据之前,手工建立一个以本校代码命名的文件夹,将报名信息、照片生成到此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