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仙桃中考分数线。
关于印发《仙桃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的通 知仙桃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方案为了贯彻省教育厅高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促进普通高中(以下简称普高)科学发展,创建阳光、有序、和谐的招生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为11500人,其中省市级示范学校计划7600人,其它学校计划为3900人。
1、填报志愿对象。中考分数达到教育局划定的普高最低分数线,初中毕业时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者,具备读普高资格,可以填报志愿。
2、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所有公办学校和仙桃一中、电大附中等学校设置计划生志愿,其中公办学校计划生招生计划数严格按三限生招生要求确定,即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高计划生计划分别为学校招生计划的70%、80%、90%;另外设置民办学校志愿、仙桃中学择校生志愿。志愿表中设置三个平行志愿,学生可选择一至三个志愿填报。
3、招生录取办法及录取条件。
①计划生录取条件及办法。
公办学校、仙桃一中、电大附中等校招收计划生。
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条件: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结果为优秀,其它维度评价等级为合格。
计划生录取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出现并列情况时,先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仍出现并列,再参考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成绩录取。
仙桃中学总计划为1320人,计划生分配比例为70%,为924人,择校生为396人。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分提前录取和计划分配录取,其中提前录取计划为240人,实际因分数并列已录取244人,另体校共建生30人,其余计划生650人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分配的依据是:20072009年连续三年市教育质量评价累积分、20072009年连续三年累计达到仙桃中学计划生分数线人数、本校注册的初三应届生参考人数、近二年办学行为规范考核分,所占比例依次为30%、20%、40%、10%。(具体指标分配数见附表一)。
仙桃中学计划分配生录取时教育局制定分配生录取控制线,然后根据各初中学校计划数和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少数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由教育局统一调剂。
②民办学校录取条件及办法。
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又未被他校录取、达到最低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将学生志愿信息交各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主录取。
③择校生录取办法。
申请就读除仙桃中学外的其他公办学校和仙桃一中、电大附中等校择校生的考生,不需填报择校志愿,达到教育局划定的各校招生最低分数线的,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录取。
④外地考生招生办法。
在外地读书的仙桃籍学生回仙桃就读普高,考生必须持外地准考证、学籍档案、本地户口簿及当地教育局出示的中考分数或等级证明到基教科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基教科与学校协商录取,学校须按择校生收费标准收费。不经审核不予录取。
二、录取时间和程序
1、发布学生中考分数。7月2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志愿填报会,发布考生中考成绩,公布公民办普高最低录取线,下发相关学校收费标准,各初中学校将考分通知给考生。
2、查分。7月3日至4日为考生查分时间。
3、填报及审核志愿。7月3日至9日,考生填报志愿。7月10日至12日,市教育局审验各地各校报送的考生志愿表及电子文档,实行审验人员责任制。
4、录取。7月13日至18日,各校考生志愿归类整理,划定公办学校、仙桃一中计划生录取线,公办学校择校生资格线。同时根据分数线录取学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依据学生志愿自主录取并发放学校录取通知书。
5、招生报名缴费注册。7月19日,依志愿录取的学生凭通知书、准考证、户口簿等到录取学校统一报名缴费,除仙桃一中外的民办学校开始自主录取招生、报名。7月20日至21日,公办学校和仙桃一中、电大附中择校生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自主录取,学生凭准考证、户口簿、分数条等到招生学校资审、录取、报名、缴费,录满为止。
6、处理遗留问题。7月22日至23日,处理招生中各类遗留问题。
仙桃中学、实验高中、汉江高中允许在计划生指标内自主招录体育或艺术类考生的具体招生方案须经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普通高中招生纪律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由基教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高中学校要成立招生专班,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其他成员由教导处、政教处、后勤处主任和教师代表等组成。
2、实施阳光招生。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端正思想,如实宣传,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认真执行三限生政策,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收费标准、违规处理结果等内容的公开。
3、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不得作违规宣传,不得相互诋毁;不误导学生填报志愿;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或拖延时间;学校不得突破计划招生;学校不得随意降低分数线录取学生;不经教育局审核批准,不得招收被他校计划录取的学生;学校要严格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对择校生要严格标准收费。
4、严格责任追究。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一旦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应迅速采取得力措施制止,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对校内违规人员,及时严肃查处。教育局招生期间将派出督查组到各校指导、检查、督办、招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对于违反三限生政策,提前或拖延招生时间,作违规宣传,强挖生源,不按程序阳光招生的学校,教育局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扣减次年招生计划、收缴违规所得。违规严重且影响恶劣者,将追究校长相关责任。对于违规招收的新生,教育局不办理普高学籍,由些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考评结果将直接与校长奖励、晋级、评模挂钩。
各校招生计划见附表二。
附表一:2010年仙桃中学计划招生指标分配表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合计指标数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合计指标数 全市合计 650 1221 彭场一中 16 0121 郑场一中 10 1222 彭场二中 9 0122 郑场二中 7 1231 彭场三中 6 0221 毛嘴一中 12 1232 彭场何场中学 5 0222 毛嘴二中 9 1233 彭场武术学校 2 0321 剅河一中 9 1322 沙湖二中 10 0322 剅河二中 9 1421 西流河一中 10 0323 谢场中学 12 1422 西流河二中 14 0331 范关中学 3 1423 下查埠中学 13 0421 三伏潭一中 9 1521 长埫口一中 7 0422 三伏潭二中 14 1522 长埫口二中 9 0521 胡场一中 12 1523 大福中学 12 0522 胡场二中 14 1531 敦厚中学 10 0621 陈场一中 12 1621 仙桃五中 17 0622 陈场二中 10 1722 仙桃十中 16 0631 姚嘴中学 9 1821 仙桃四中 49 0721 通海口一中 15 2131 十一中 10 0821 沔城回民中学 14 3121 仙桃二中 38 0921 郭河一中 14 3122 仙桃三中 38 0922 郭河二中 14 3122 仙桃三中实验部 12 1021 张沟一中 9 3123 实验初中 21 1022 张沟二中 12 3124 仙桃一中 16 1023 新里仁口中学 10 4122 千秋初中 8 1121 杨林尾一中 12 4123 精英初中 11 1122 杨林尾二中 14 4124 仙源初中 16 1123 复兴中学 8 4125 弘文初中 2 附表二:2010年仙桃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表 学校名称及招生代码 核定班数
核定班额
计划数 合计 计划生 择校生 合 计 188 11500 小 计 152 7123 2527 9650 仙桃中学(01)/仙中择校(22) 22 60 924(含体育30) 396 1320 仙桃一中(02)(民办公助) 23 60 800 600 1400 彭场中学(03) 12 65 640 160 800 沔城中学(04) 17 65 864 216 1080 毛嘴中学(05) 15 65 800 200 1000 下查中学(06) 4 65 225 25 250 仙桃八中(08) 22 65 1120 280 1400 实验高中(09) 15 65 800(含艺术200) 200 1000 汉江中学(10) 15 65 800(含体艺20) 200 1000 电大附中(公办民助)(12) 6 66 150 250 400 小 计 36 1850 1850 兴华中学(13)(民办公助) 2 50 100 100 襄河高中(14)(民办公助) 2 50 100 100 东升高中(15)(民办公助) 2 50 100 100 和平外校(16)(民办) 4 55 220 220 千秋学校(17)(民办) 5 50 250 250 精英学校(18)(民办) 5 50 250 250 仙源学校(19)(民办) 5 50 250 250 弘文中学(20)(民办) 7 52 360 360 金园高中(21)(民办) 4 55 220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