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出台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基本持平,中职学校招生规模扩大。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不得随意突破市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合理设定中考中招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最低分数线下学生,每一考生至少填报一所中职学校志愿。
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把学校的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除符合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外,高中学校不得以自费、旁听、借读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计划外学生。
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学校在招生中,不得派人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对学生和家长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以吸引考生报考入学,不得擅自招收已经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公、民办中学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审核、市教育局批准,并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各县(市、区)要在确保普通高中低保家庭子女的政府助学金及时补助到位的基础上,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同时,继续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特别是省级示范高中和一级达标高中面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举办宏志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