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头市2010年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统招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75分。
二、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320分;农牧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300分。
三、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四、分招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市中招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
1、广大考生和家长要高度注意自己的考分与所报学校的招生计划,并密切关注中招办每两小时公布的各校网报信息,如果自己的排名超出所报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应及时调整报考志愿,否则会造成不被录取的结果。
2.分数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最低控制线并计划报考第一批次学校的考生,必须于7月8日8:309日17:30间进行网报。因本人未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已经被统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分招。
3.凡分数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第一次网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0日8:30~17:30,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再次选报。
4.凡达到城区普高最低分数控制线、且统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于7月12日8:3017:30选择填报属(驻)地内自治区优质高中的分招志愿。市中招办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数和学生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因本人未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5.特长生计划包含在正式生招生计划中,特长生录取方式为手工录取,由录取学校和市中招办共同完成。
6.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有择校意向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于7月7日11日,直接到相关学校提交申请。已经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向另一所学校申请择校。
7.录取过程中如有时间调整,中招办及时在网上发布通告,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密切注意网上的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