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堰城区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城区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
1. 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在城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36.3分;
(2)在丹江口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63.3分;
(3)在郧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38.7分;
(4)在郧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36.7分;
(5)在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0.1分;
(6)在竹山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32.1分;
(7)在竹溪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33分。
2.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50分(全市一条线)。
(二)城区其他高中
1.城区四所市级示范高中(市二中、市柳林中学、市十三中、车城高级中学)
(1)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67分;
(2)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0分。
2. 城区四所一般普通高中(市十六中、茅箭区实验学校、市五中、十堰市综合高中普通高中部)
(1)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0分;
(2)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67分。
3.十堰市艺术学校普通高中部及其它普通高中
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67分。
二、各县市所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丹江口市:
1.丹江口市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72分,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40分;
2. 丹江口市二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60分,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20分;
3. 丹江口市四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20分,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
4. 丹江口黄冈实验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
(二)郧县:
1.郧县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63.3分;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75.6分;
2.郧县二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275.6分;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23分;
(三)郧西县:
1.郧西县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85.1分;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20分。
2. 郧西县二中、郧西县三中、郧西县四中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70.7分;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80分。
(四)房县:
1.房县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81.1分;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4分。
2.房县二中、三中指令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27分;三限生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4分;特长生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0分。
(五)竹山县:
1.竹山县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63分;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68分。
2. 竹山二中:指令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68分;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0分。
3. 竹山县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38分。
(六)竹溪县:
1.竹溪县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79.6分;三限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60分;
2. 竹溪二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30分;三限生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0分。
三、其它
1.以上划定的分数线均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学校的实际录取分数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报考本校的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录取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满为止。中职学校按志愿投档录取。
2.城区三所省级示范高中所招分配生按在城区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及各初中学校分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3. 十堰城区普通高中(不含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县市招收部分学生时,执行所在县市同类高中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