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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义务教育课程增新 学习情况将计入中考成绩

发布时间:2015-07-16 09:58:06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于日前出台,7月31日起正式施行。计划中提出,中小学各学科平均应有不低于10%的课时用于开展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课程的学习情况将计入中考动手实践类成绩。

一至八年级每周安排半天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学科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劳技、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学科实践活动课程由市、区县、学校三级采取1∶2∶2的模式共同落实。市级建设课程占学科实践活动总学时的20%;各区县、学校结合实际建设的课程分别占学科实践活动总学时的40%。

学科实践活动课程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单位资源。学科实践活动可与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统筹安排。一至八年级每学期15周、每周半天,校内外共同实施,每学期组织5次校外实践活动、10次校内实践活动。

在七、八年级开展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渗透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知识和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引导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馆、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资源单位参与开发、实施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课程。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学校要在初一安排每周1学时、初二安排每月1至2学时的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指导课,指导学生在校内外开展小实验、小制作等活动,做好学生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课程学习情况的认定填报,有关情况将作为中考动手实践类成绩的计入依据。

各学科实践课程不低于10%

各学科平均要有不低于10%的学时用于开设学科实践活动课程,在内容上可以某一学科内容为主,开设学科实践活动,也可综合多个学科内容,开设跨学科综合实践活动。

一至六年级课程原则上分类集中安排,如语文、数学、外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学科等课程可集中安排在上午进行,为学生创造更多自主探究的时间和空间。一至六年级要在课内留有作业时间,低年级作业要在课内完成,不得布置课外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形式课外作业一周布置一次,教师要全批全改。实践类课程中,鼓励小学各年级布置跨学科、跨年级的综合类、探究类作业。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以及小学阶段的科学均为必修课程。历史与社会、初中阶段的科学、艺术为选择性课程。学生可以在综合性的历史与社会及分科的历史、地理之间选择,在综合性的科学及分科的物理、化学、生物之间选择,在综合性的艺术及分科的音乐、美术之间选择。选学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地理课程中的自然地理内容;选学历史与社会、物理、化学、生物,则要参照地理课程标准增加自然地理内容。

课程门类学时不得随意增减

地方课程由市、区县开发的在本区域范围内统一开设,其中市级地方课程含专题教育综合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书法、中国梦、职业生涯、我们的城市、我爱北京等。校本课程由学校自主开发实施。专题教育综合课程整合毒品预防、预防艾滋病、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安全和自救互救教育、健康教育、礼仪教育等专题。在地方、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少先队教育学时。各区县和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或削减课程门类,不得随意改变各门课程的周学时数和学科总学时数。

市级地方课程一至八年级每周安排1学时,区县级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一至九年级每周共安排1学时。地方、校本课程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特色开发和实施。鼓励区县和学校不断丰富课程资源,增强学生对课程的选择权,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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