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3月28日-4月3日,市县(单位)中招办、中学上传报考学生名单,省中招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准考证号,并将准考证号反馈市县、学校及学生。4月7日-17日24:00时止,考生报名,在网上录入报名信息数据。
(二)报名办法
1.各市县(单位)将2012年在本市县(单位)预报名参加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名单(含直接到本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的其他考生)上传至省中招系统。省中招办不受理未经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名单。中招系统将给考生自动生成10位数字组成的准考证号(前两位为年份代码,3-6位为市县和毕业学校代码,7-10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市县(单位)中招办应及时将考生的准考证号通知到学校,由学校通知所有考生。
2.实行互联网网上报名。考生自行在互联网上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省中招系统进行报名信息的录入、修改、确认,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并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没有上网条件的,由学校负责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发给考生填写,学校汇集后到市县(单位)中招办指定的网点集中录入。
3.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由学校负责核验本校考生的户籍(核验时,要特别注意鉴别户籍不在我省或不在本市县、单位的考生)及享受优惠照顾政策所需的有关材料(证明、证书、证明表、审核表等)的原件或复印件。经核验后的户籍簿及各种证明、证书等复印件,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学校印章,并连同有关表格原件存入考生纸质档案袋。报名结束后,学校须把考生纸质档案材料送市县(单位)中招办备案。涉及到享受优惠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市县(单位)中招办还要认真核对和确认。
4.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回本人户籍所在市县(单位)报名时,应交本人户籍材料(原件供审核、复印件存档)、毕业学校证明(包括是否应届毕业生、评语鉴定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成长记录袋等)。市县(单位)中招办应告知此类考生何时参加由当地组织的体育、生物、地理、理化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考试、考查,以及要配合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相片采集等事项。
5.非我省户籍的考生(不含归侨考生、归侨子女考生、华侨在国内子女考生、港澳台籍考生和外国籍考生)报名时,需要增加提供以下材料:
(1)《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非海南省户籍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
(2)《2012年非海南省户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承诺书》(附件4);
(3)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师级以上部队的政治部门证明;
(4)农民工子女考生和其他参加我省经济建设的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暂住证件或暂住登记证明(年满16周岁的提供暂住证件,不满16周岁的提供暂住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