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生报名时间:2012年4月11日至4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报名地点:
各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含历届生)在本校报名。有本市户口而在外地学校借读的初中毕业生(含历届生),作为社会考生在4月20日至4月22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公室报名。
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考:
(1)取得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身体健康;
(5)具有南宁市户口。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初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准考证和登陆志愿填报系统密码
中考报名成功的考生将获得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印发的准考证。首次登陆志愿填报系统,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进入。登陆志愿填报系统后,要立即设定个人专属密码。考生的准考证号和登陆系统的密码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秘密的重要资料,务必妥善保管。
四、初中毕业考试及毕业标准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三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考试。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9科。其中生物、地理科的毕业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6月份进行,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其他科目采用中考试题,实行两考合一。不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可由学校在中考之后自行命题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一律实行百分制。
初中毕业标准:
1.参加学校组织考试的学生,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准予毕业。(具体评价标准另行制定)
2.自愿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1)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科成绩均为D等以上(含D等),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