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下列人员可申请报名:
(1)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
(2)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3)在本市初中学校三年级就读,愿意在本市继续升学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2)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所有初三学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
4.应届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市(区)报名。往届学生和回原籍考试的学生到各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报名,或根据父母工作地点,选择到相关市(区)报名。
5.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学科(含体育)9元,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费5元。
6.报名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实施细则另行发文)。
7.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4日至28日。
8.报名工作由各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学生的报名工作由海陵区教育局负责。
二、志愿填报
1.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所有考生通过泰州教育城域网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的时间为5月24日至29日。
3.应届学生在报名学校填报志愿。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生和往届生在各市(区)招办指定地点填报志愿。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按照志愿批次,认真准确地填报志愿,对报考师范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和体育、艺术班或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后方可填报志愿。志愿信息确认表必须由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
5.考生志愿填报一经确认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在填报志愿受到学校或老师限制的情况下,可凭学生和家长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准考证,于5月30日至31日到市招办修改志愿。
6.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招办、各市(区)教育局、初中学校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市(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确认工作,并于5月29日下午6:00前完成志愿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