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西宁市城区2015年中考科目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由西宁市自主命题组织实施。统一考试总成绩为680分(含体育测试成绩50分),考查科目由各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及综合素质评定的必要依据。
西宁城区中考考试各科目分值
语文120分;物理、化学(合卷)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数学120分;政治、历史(合卷)120分(政治60分、历史60分);英语120分。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有等级区别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各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过程监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4C以上的考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达到1A3B或3A1C以上可报考示范高中;达到3A1B以上,有西宁市城区户籍且具有西宁市城区毕业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考生可报考均衡生。
城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518名
西宁市城区初中毕业生预计为11574名,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518名,社会力量学校计划招生750名,职业学校(院)计划招生4306名。
中考志愿填报基本要点要记牢
要点1:
2015年中考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凡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均须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按“网上志愿填报操作说明”要求。网上填报《西宁市2015年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校招生计划、拟选学校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认真填报。确定志愿后,打印《西宁市2015年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提交后不予更改。
要点2:
报考高中的考生按《西宁市2015年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要求,根据填报条件选择志愿。志愿填报批次分为:特长志愿、示范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示范高中第一志愿、示范高中第二志愿、示范高中第三志愿、普通高中特长志愿、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普通高中第二志愿、中等职业学校第一志愿、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志愿。
要点3:
专、兼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应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关于学校和专业简介、培养目标、就业方向等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选择填报。2015年中职五年直通车专业(大专)仅限招青海省户籍应、往届考生,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依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录取顺序
高中阶段志愿录取顺序依次为:示范高中特长志愿、示范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示范高中第一志愿、示范高中第二志愿、示范高中第三志愿;普通高中特长志愿、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普通高中第二志愿;中等职业学校第一志愿、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志愿。
高中招生录取严守公平原则
高中特长生、均衡生招生计划未录满时,剩余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中进行录取。
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报考同一所学校的特长生、均衡生和统招生在录取过程中,若遇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以上中考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基础学科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对考生择优录取。如果依然存在相同分数,则依次按照理化总分、政史总分的顺序排序,从高到低对考生择优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五类考生录取时可获政策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录取。
①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
②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③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④少数民族考生;
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