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办法(简称“中考体育”)出台,考生必须要考跑、跳、投三项,每项占15分,满分按45分加入升学总分。中考体育考试全市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进行,5月底前全部完成。
凡是身体健康、健全的学生,必须参加体育集中考试。考生要参加三项考试:第一项跑类为50米跑、800米跑(女)和1000米跑(男)。考生可选50米跑或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直道不足50米的乡镇学校,可选择25米×2往返跑(只限乡镇学校选择)。第二项跳为立定跳远。第三项投为原地掷实心球(2kg)。
如果考生属于残疾、患重大疾病的,经本人申请,并在报名时填报《柳州市2015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残疾考生、重大疾病考生免试登记表》,残疾考生应具有残疾证,重大疾病考生应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报市(县)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免予集中考试。免予集中考试的考生在中考文化考试与其他考生文化考试考分相同的情况下,在录取高一级学校中应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不参加集中考试的残疾学生或长期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必须办理有关证明材料(残疾考生有残疾证,学校意见,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意见;患重大疾病考生,有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意见、市(县)考试主管部门意见,还必须提供医院对该重症诊断的化验结果、仪器检查报告或有关数据),中考报名时交中考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办公室。残疾考生如果参加集中考试,凭残疾证报名,按残疾考生评分标准评定。
临时有伤病(如骨折、肌肉拉伤等)的考生(具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或中心医院证明)及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证明),可申请缓考,补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全市集中一次性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体育优秀生可享受体育与健康科免试的政策:在初中阶段参加我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与市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并获个人项目前3名或集体项目前2名(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元旦长跑);在初中阶段参加自治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与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主办(必须是自治区、柳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委派,或经自治区、柳州市行政部门同意、代表自治区或柳州市参加)的体育比赛,获团体前6或个人前8名(项目不限);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
具备以上三项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并在报名时填报《柳州市2015年初中体育与健康科考试体优生免试登记表》,同时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统一报送2015年市中考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办公室审核,以上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
符合体优生条件的考生在高一级学校录取时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分数按满分45分计入中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