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中招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确定今年中考填报志愿及确认志愿数据时间为6月3日至6月8日,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收26263人,中职学校全部面向全市招生。
通知称,今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收26263人,其中,公办普通高招收18024人,民办普通高中招收8239人。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同时,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志愿填报
志愿分数差达30分
中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说,第一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六个志愿,第二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四个志愿,第三批录取学校最多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录取时严格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进行。
同时,第一批学校录取时,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的正取生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费生只录取第一、二志愿。
上述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
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第五、六志愿不设志愿分差,与第四志愿相同。第二批学校录取时,志愿之间不设志愿分差,与第一志愿相同。
■报考须知
报考前要看清户籍条件
根据招考政策的规定,今年东莞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应从参加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时,原则上只招收本市户籍考生。部分学校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专门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录取时,根据各校的招生名额,按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会考科目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出录取分数线。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时,可招收本市户籍考生和符合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不受户籍限制。
尚有“莞城班”招生96人
今年市第一中学和市实验中学还面向莞城户籍考生各招收96人。
这部分招生指标只在第一批填报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这两所学校正取生志愿的莞城户籍考生中录取,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要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
综合素质评价要达AB等级
东莞高中录取新生时,将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分批择优录取,其中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市第一中学、市实验中学、市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等6所学校和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国际班和中职台湾课程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等级的初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