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各类学校的招生做出了一系列要求。最大变化为,今年起辽宁中招将不再有择校生计划。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要求,沈阳市从2012年开始逐步降低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2012年沈阳的择校生比例已经降至16.67%,2013年的择校生比例将不超总计划的16.67%,2014年这个比例降至约9%。辽宁省教育厅透露,今年择校生将全部取消,全省各地高中要按照此要求执行。
按照要求,今年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此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条件的优质高中班额要逐步减小,实施小班化教学。
按照要求,今年各地指标到校比例应保持2014年水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择校取消后,指标到校的名额将增加。以沈阳为例,指标到校比例一般占公费生的7成,2014年沈阳指标到校比例达到63.64%。今年取消择校,招生全部为公费,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维持去年的水平,今年指标到校的比例预计可能会占到整个招生计划的70%,这个比例将比去年提高约6个百分点。
此外,通知要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从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但截至去年,沈阳市没有此项计划。
按要求,各地中考要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沈阳中考书写考查在语文作文中体现,书写好的可加1至3分,书写特别潦草的可扣1至2分。
考试(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的成绩呈现方式应优先采用等级制,若条件不具备可采用分数制。等级一般分为A、B、C、D四级,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不及格;各等级比例及使用办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调整方案》(试行)中提出,在中考成绩的使用方面,学科考试成绩作为升学依据时,以分数制呈现;作为毕业成绩时,以等级制呈现。
中考命题要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要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据了解,目前沈阳中考执行的就是这个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