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北电力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2015年,我校按照教育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定和要求,面向全国招收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计划
1、招生规模:计划招生15人,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人力资源管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名考生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体检须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细则的相关要求;
3、报名考生有艺术特长优先。
三、培养方式、学制和学费
1、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学费5000元/人/年。
2、办学地点: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日期:2015年4月20日—5月4日
2、报名材料:
(1) 《华北电力大学2015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考生按要求完整填写并打印的报名表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时再提供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考生签名”处考生本人必须手写签字。
(2) 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报名表》外需同时准备:
①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学生证复印件,须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及学校注册章;
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名册》考生姓名所在页的复印件,须加盖招生办公室公章;
④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⑤授予学位情况的证明信原件,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学位审批部门证明考生在2015年毕业时能获得何种学位,并加盖公章。
3、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请于2015年5月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中国邮政EMS形式将报名材料寄出。
邮寄地址如下:北京市昌平区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电话010-61773377。
以上报名材料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均不退还,请注意备份。
五、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2015年5月8日报到确认,9日考试。
2、考试地点: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3、考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管理学三门。
4、笔试参考书目:同济大学版《高等数学》(第三版);英语考试范围主要为语法和词汇;清华大学版《管理学》徐国华。
5、报到考试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以备查验。
六、录取与复查
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录取条件被录取的考生,学校将于2015年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学生凭通知书到校报到。
入学报到时,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能按要求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在校培养及学位授予
1、按照相关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参照普通本科学生办理档案和户口转入事宜。
2、学生按规定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环节,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可获得华北电力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及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3、学生修业期满并获得学位者,根据国家和各省市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列入就业计划。
4、修业期满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八、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件:zsb@ncepu.edu.cn
咨询电话:010-61773377
十、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