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唐女士反映:孩子在宝鸡市上初三。从7岁开始接受专业游泳训练,奖状得了不少。今年中考新政出台后,交到学校的获奖证明材料被退回了。得到的解释是,比赛是体育部门举办的,不是教育部门举办的,这合理吗?另外,孩子还参加了省十五运会,并获得了游泳项目团体接力第四名,请问可否享受中考体育免试政策?
根据《宝鸡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初中阶段在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省、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或单项比赛中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名次奖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按35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
宝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魏丽:对于“体育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奖,为何不能免考”一事,宝鸡是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执行的,而省十五运会是省政府主办的比赛,宝鸡市教育局已经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了省教育厅,省教育厅表示将认真研究,随后给予解答,一有结果将及时反馈,家长可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