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芝罘区中考招生政策已经出台,对今年芝罘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作了详细规定。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招生主要有三大变化。
变化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取消“三限生”,统招生计划所占比重增加
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学校自主招生两类。按照市局要求,今年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三限生”,公办普通高中按照先统招生、后自主招生的顺序依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来说,在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变的情况下,取消“三限生”招生,可以进一步提高高中学校统招生招生数量,增加学生的升学机会,惠及更多考生。其中,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数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90%(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统招生数最低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85%),自主招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非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数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95%(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统招生数最低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90%),自主招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特长生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
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16日。无我区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我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规定和个
人学业情况,选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变化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芝罘区籍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往年,非芝罘区籍学生只能选报部分高中。今年的政策是,凡在我区就读的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非芝罘区籍学生,在能够保证在芝罘区读完高中且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在高中入学时,要与学校签订协议),享受芝罘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其他非芝罘区籍学生在能够保证在芝罘区读完高中且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原则上可报考四中、十四中、青华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培英学校(报考青华中学的学生必需是山东省内户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况(考生符合情况之一即可):
第一种情况: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在芝罘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户口尚未迁入我区。中考报名时,须提供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居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和该考生的户口簿。
第二种情况:从考生初一入学到高中招生,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四年以上。申报入学时,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或市级)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一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居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
5月份,教体局将在学校严格审查考生资格的基础上,进行复审,提醒这部分考生家长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与往年相同,初三历史、生物、信息技术和初二地理考试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安排在6月15日、16日进行,其它科目考试时间不变。中考体育加试时间安排在5月7日至13日进行。
变化三:考生在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新增调剂志愿
与往年不同,今年,考生填报报考志愿,是在公布考试成绩之后。考生和家长可以更客观、更理性的自主选择报考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阻碍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初。
另外,取消“三限生”后,为了让更多的考生能有就读公办高中的机会,在设置两个志愿的基础上,新增了“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于未被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调剂,将根据其分数调剂到分数线最低的两个公办普通高中。这就意味着一些尽管不能被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分数不低于分数线最低的两个公办普通高中且服从调剂,则将仍然获得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机会。
今年继续将统招招生计划的70%用于分配指标。指标生分配原则上是以初中毕业生合格人数和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将分配指标落实到各初中。
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放在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按自主招生计划学生数的1.1倍,在各高中的统一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优先按成绩和考生的第一志愿,在基础素养
评价结果是等级为A或者B、且标志性成果翔实丰富的考生范围内确定资格考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所在初中学校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备查。
2015年芝罘区高中招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1、首先根据2014年初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成绩和各校应届学生数计算出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名额。
2、按招生计划的90%(非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为95%)确定各高中的招生名额,再按各高中招生名额的70%(非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为65%)确定各高中指标生招生名额、按各高中招生名额的30%(非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为35%)确定各高中统招生的招生名额;按招生计划的10%(非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为5%)确定各高中的自主招生名额。
3、按指标生招生名额总数的1.2倍由高分向低分划定指标生最低录取资格线,凡在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按照指标生分配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学生的成绩和第一志愿由高到低确定录取资格。
4、按各高中指标生的招生名额,在录取资格范围内按学生志愿以考试成绩为依据顺次录取。
5、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成绩和第一、二志愿进行指标生剩余名额和统招生的录取。
6、根据学生服从调剂志愿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只能调剂到录取分数线最低的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各高中按《芝罘区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并在学生所在初中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