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漳州将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这一新政将在新入学的高一同学中实行。
昨日,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鲜出炉,并透露了这一消息。
三类特长生原可加分
据悉,往年,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限声乐、器乐、舞蹈三项),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前三名者(报考音乐类专业的不照顾)可加3分。
而体育特长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举办的省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前6名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不照顾),也可享受加3分的政策。
此外,初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者,即可加13分的分值;而获省级赛区一等奖者,也可获加6分的分值。
今年全部取消加分
但2015年起,以上三类特长生,不再享受高中招生加分的政策了。
对此,市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一举措,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确保中考中招公平、公正,并作出减少和规范漳州普通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和分值。
保留四类考生加分
但也有考生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如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享受加6分的照顾。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加13分。
农村双女户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的女孩,可加5分。
对散杂居在市区(含芗城区、龙文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10分;对县(含龙海市)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25分。军人子女加分政策也与去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