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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2010年中考开始报名加分对象确定

发布时间:2013-06-06 17:42:05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我市中考目前已开始报名,在校考生应在4月25日前到所在学校报名。市区社会考生应在4月29日至30日到市招生考试院(解放东路6号)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各县社会考生应到各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可向当地招生考试办咨询。

具有我市户口的考生,报考时不受市区、县户口限制,可到就读学校报名,但录取时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录取(户口核定时间以今年4月30日前为准)。十二县户口考生在异地报名的须与户口所在县招生考试办联系,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市区户口考生不须办理。

此外,具有桂林市区户口,在外地初中学校借读的应届生,以及非在校的往届生,可以作为社会考生参加我市今年的中考。考生须亲自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非我市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持有效期两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自治区居住证》的学生;

对确有困难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参加考试的桂林市(含十二县)以外的考生,经户口所在地和参考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双方批准同意(以加盖有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公章,明确签署同意借考意见的书面证明为准),可在市区、学籍所在县借考,凭学业考试成绩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招生录取。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我市中考报考对象是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或符合特殊政策者。高中段学校在校生和被高中段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未满一年者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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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中考加分对象确定

加分证明须在4月25日前办理完成

本报讯(记者邱浩)据来自市招生考试院的消息,今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已确定,进入加分范围的考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将可获得最高20分、最低5分的加分。但照顾分数不可累计,只选择其中最高的一项予以照顾。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注意,各种加分证明必须在4月25日前办理完成,报名时要提交。

据了解,今年我市中考考生的学业考试总成绩由各考试学科书面笔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相加构成,按高低顺序分10个等级(政策性加分加入总分后才划总成绩等级)。

政策性加分具体规定为:

我市的苗、瑶、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十个少数民族考生(除城区外)和龙胜、恭城、资源三县(自治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军(警)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县、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考生,以及农村中(父母及考生均为农业户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考生、双女结扎户考生,均可获得20分的加分;

灌阳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警)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警)的子女,均可获得10分的加分;

临桂、阳朔、平乐、荔浦、灵川、兴安、全州、永福八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7分的加分;

市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获得5分的加分。

据悉,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有相应的证明及原始证明,报名时要提交。各种加分证明必须在4月25日前办理完成。市招生考试院将查验所有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原始证明和相应的原始证件,凡只交验复印件而不能交验原始证件的,政策性加分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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