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新东方烹饪获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属省级水平考试,应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接受完整初中教育的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的水平。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通过认真总结近几年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实践经验,参照外省市的有益作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制度改革要坚持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科学检测学生学业水平,促进学校全面落实课程计划,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坚定地推进中考改革,改革方案的出台及实施应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应向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师生的适应性训练。
(二)“两考”合一、检测为主的原则。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既是初中毕业考试,也是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试命题必须坚持检测和选拔相结合,学业水平检测为主,有利于提高教师教学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减压减负、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压缩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降低考试难度等措施达到减轻学生学习、教师教学的压力和负担,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考试制度
(一)科目设置
(一)考试: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八年级:生物、地理。物理与化学实行合堂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合堂考试,生物与地理实行合堂考试。合堂考试采取一堂考试、两个科目独立成卷,分科计分的形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为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为开卷考试,九科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考,全市统一网上评卷。体育科目的考试由各县市区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制定考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考查: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为必测的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统一检测;音乐、美术、英语口语、汉语口语、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为选测科目,由学校组织统一检测。
(三)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在全市推行,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相应方案。
(二)考试时量与分值
(一)考试时量:语文、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生物与地理各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
(二)各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满分120分,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生物与地理各满分200分,其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各100分;体育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