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2013年株洲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均要通过填报志愿,方可参加株洲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各县市考生根据当地教育局公布的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城区考生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及其家长在网上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自愿填报。因行政区域调整原因,允许株洲县五中、株洲县一中、株洲县三中从株洲县划出的雷打石镇、三门镇、白关镇、大京乡、姚家坝乡的初中学校(包括株洲市实验学校)招生。这五个乡镇的初中(包括株洲市实验学校)毕业生今年在选择填报公办普通高中时,要么填报株洲县的公办普通高中,要么填报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报,否则以填报的省示范第一志愿为准确定其志愿的所属区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则不受限制。
(二)填报时间:6月1日早上8:00起,6月10日下午6:00止。志愿填报经确认提交后不再修改。
(三) 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考生家长要与考生共同仔细研究相关文件精神,克服外来干扰,慎重选择。
考生凭本人的登录密码登录相应填报的页面,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结束,所填志愿锁定后凭密码仍可以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更改。除市教育局中招办外,任何人都不可能了解其他人志愿填报情况。考生要牢记自己的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网络教室,要认真组织好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人员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县市考生可登录填报职业学校志愿。
志愿设置和录取时间
城区志愿学校分民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三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类学校志愿,分批次录取(指标生在7月1-5日由各高中学校录取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公示)。
提前批:7月7日,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批:7月8日-10日,省示范高中市二中、南方中学同时录取。
第二批:7月12日-14日,省示范高中一中、四中、八中、九方中学、十三中、十八中同时录取。
第三批:7月16日- 18日,市示范高中三中录取(十八中还可在本批次补录)。
补录:7月20日- 22日,民办学校补录。
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将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
职业学校录取时间另行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但被职业学校录取注册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可填报2个志愿,市示范性高中可填报1个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可填报1个志愿,职业学校可填报2个志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达到第一志愿所选学校的收费线,或者已达收费线但放弃收费生录取资格。
考生要注意根据各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预录公告,以免影响升学。
各县市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及招生时间由当地教育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