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2月20日讯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2013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细则》中显示,在2012年的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基础上增加了第四批、第五批。
在2013年中考招生志愿提前批中,包括以下学校志愿: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校志愿。
第一批的学校志愿是“省一级学校”。今年考生选报“省一级学校”增加了琼州学院附属中学、洋浦中学、文昌市华侨中学三所学校。在选报第一批的志愿中,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第二批设2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2所学校。报考学校志愿包括:市县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省农垦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农垦三亚高级中学等。
另据了解,第三批为省、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计划,每名考生只能选择2所学校;第四批:高职高专学校、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设3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3所学校;第五批: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计划,每名考生只能选报2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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