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6日,三原县发生了一起昔日学生杀害中学老师母女的血案,曾引起各界关注。今天(11月14日),咸阳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恶性入室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2010年7月26日,在咸阳市三原县新中医院家属楼5层,35岁的中学老师刘长青和她年仅8岁的女儿被人凶残的杀死在家中。7个小时后,三原警方成功的将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晨和张鑫抓捕归案。令人震惊的是,这两个19岁的年轻人杀死的竟然是他们曾经的老师,其中陈晨还是租住在刘老师隔壁的邻居。
2011年5月9号,咸阳市中级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调查显示,两名被告人因为"缺钱花",便预谋对刘老师实施抢劫。作案时,张鑫对刘老师连刺了24刀,而陈晨对自己平时熟悉的小妹妹下了毒手。
法官:犯罪动机及其卑劣,判处死刑。
今天下午,咸阳市中院在三原县对本案做出了一审宣判。
同时合议庭判决两名被告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各项损失32000多元,两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沈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