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教育局召开了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部署会,尽管不是招生季,提早召开这个会是要警告和防范极个别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全面规范学校明年的招生行为。
会上透露,2013年长春市中小学招生时间为5月1日-6月30日,各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必须按照长春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
禁以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在教育局部署的8个原则中有6个是家长需要注意的:
“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相一致。
“免试就近”:科学合理划分学区,确保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明确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录取学生。对原有实行电脑派位分配公办学位的学校,继续按原办法执行。
“外来务工子女享受同等待遇”: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域外企业来长投资人员子女,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和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学校就读,入学后与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待遇。
“公办校不允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不得拒收本学区内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公办学校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并违规收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入学采取“网上报名、电脑派送”的办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招生录取与竞赛分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各类学科竞赛、各种等级考试挂钩,不得把奥数成绩、各类学科竞赛成绩、等级考试证书作为选拔和录取学生的依据。
“均衡分班”: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要按随机原则进行均衡分班,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重点班、实验班、证书班等。
对于“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这个原则,长春市教育局局长马军要求校长们必须坚守,而且要消除大班额现象,谁违背了这个原则,将会被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