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京市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近日出台。
据介绍,今年南京初中招生增强了区县招生管理自主权,全市初中招生不论是市属初中还是区县属初中、公办初中还是民办初中,均由所在地区县教育局统一管理,由各区县政府和教育局做好公办初中招生学区划分方案,核准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招生比例由去年的6:4调整为4:6,电脑派位人数不得低于去年。
这一调整,在扩大民办初中招生自主权的同时,保证学生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入学校的权利不受影响,也进一步规范民办初中招生。同时强调,任何初中校招收小学毕业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考试或变相选拔性测试,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中考志愿则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在初三学业考试结束后、成绩公布前一次性进行。继续推进教育均衡,允许郊县进行扩大招收指标生学校的试点。优质普通高中(四星级高中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热点高中),须将不低于招生总数5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当地所有的公办、民办初中。明确指标生计划是统招生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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