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志愿及填报说明
(一)报考志愿。
我市高中招生实行先填报志愿,待中考成绩公布后,按照考生总成绩和考生志愿的填报顺序进行录取。共设5个部分,其中前3个部分为普高志愿,第四部分为职高志愿,第五部分为各类中专志愿。
1.汉语授课志愿设置。
第一部分:报考学校为:市一中,设立1个志愿为市一中,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二部分:报考学校为:市二中、市三中、东联中学、北师大附校高中部4所学校,设立3个志愿,考生可填报3个志愿。
第三部分:报考学校为:达一中、达七中、准世纪、准一中、准民中、鄂前旗中学、鄂旗中学、杭锦旗中学、乌审旗高中、伊旗高中,设立2个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
第四部分:报考学校为职业高中学校,设立2个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
第五部分:报考中师、小教大专班、幼师、普通中专,设立2个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
2.蒙语授课志愿设置。
第一部分:报考学校为市蒙中,设立1个志愿为市蒙中,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
第二部分:报考学校为鄂前旗蒙中、鄂旗蒙中、杭锦旗蒙中、市蒙二中、伊旗蒙中,设立2个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
第三部分:无报考学校。
第四、第五部分:填报内容与汉语授课一致。
(二)填报说明。
1.各部分各志愿不得重复报考同一所学校。
2.若某一部分的某一志愿不报为空时,则该部分该志愿的后续志愿不得填报。
3.考生志愿的填报直接影响到普通高中分数线的划定和考生的录取,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填写。中考报名结束后,不允许考生更改志愿。由于志愿填报错误或失误而影响到录取的,责任一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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