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招我省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16日-25日中午12时。从省中招办获悉,今年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自主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今年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5月16日-25日中午12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和家庭经济状况,依据录取批次,自主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提前批学校为: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校志愿;第一批学校为“省一级学校”,即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海南华侨中学、海口市第一中学、海口市琼山中学、海口实验中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属中学、文昌中学、琼海嘉积中学、三亚市第一中学、海南农垦实验中学,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第二批学校为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有面向全省招收公费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琼州学院附中、海南省东方中学、省农垦中学、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省农垦三亚高级中学;高职高专学校。该批次设2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二所学校。
第三批学校为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省、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该批次设3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三所学校。
取消入学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
省教育厅中招办要求各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学校要指导考生按照志愿批次,正确填报志愿。各学校、教师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强行要求学生填报指定学校或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省教育厅中招办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细了解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填报志愿。根据有关要求,取消入学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
值得注意的是,具有本省户籍和学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市县(单位)就读和考试的考生,填报了户籍所在市县(单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志愿和海南中学等学校定向分配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计划志愿的,必须于5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未提供或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有权取消其相应的填报志愿资格。省中招系统将向各市县(单位)提供此类考生名单以供复查。学籍所在市县(单位)如同意其填报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学籍所在市县(单位)或户籍所在市县(单位)相应学校志愿进行填报(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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