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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合肥市2011年中考填报志愿问答

发布时间:2013-03-14 18:10:10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27日下午,合肥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和择校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考生们也陆续查到了自己的分数,中考进入志愿填报环节。对于考生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可能问到的问题,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给予一一解答。

一、六、八中录取后均衡派位

问:什么是择校生志愿?

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统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和择校生两种,录取时分列计划、分设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按普通高中录取原则统一择优录取。择校生录取后同样具备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但须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一定的择校费。需要提醒的是:家长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考生要慎重填报;一中、六中、八中择校生与统招生一样实行联合招生,录取后须服从均衡派位。

择校生达到统招线仍然要交择校费

问:被择校生志愿录取,但成绩达到了该校统招生分数线,是不是还要交择校费?

答:是的。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与统招生是分列计划、分设志愿的,按志愿顺序录取并确定录取类型的。如未填报该校统招生志愿、而填报择校生志愿被录取,将按志愿类型录取为择校生,需缴纳择校费。

学校不分统招、择校第一志愿慎重填报

问:部分学校两个志愿不分统招、择校志愿,志愿是不是可在其中任意填写?

答:不是的。普通高中招生是按照志愿顺序录取的。部分学校两个志愿不分统招、择校志愿,但第二志愿不单列招生计划。招生学校首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已完成计划,则不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故考生要慎重填报第一志愿。

问:能否可以通过放弃录取资格的方式,改录取其他志愿?

答:不可以。凡已经被之前志愿录取的考生,其后志愿自动失效。

填报志愿切忌盲目攀比

问:考生在填报普高志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首先,要在准确理解志愿设置和录取的办法基础上,通过咨询初中、实地查看、咨询有关部门等途径,全面了解招生学校的办学性质、收费政策、地理位置、办学特色以及往年的录取分数线等,结合自身实际慎重选择学校。“最合适的才是最好的”,不要盲目攀比。

其次,要在初中学校指导下正确填写志愿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和进行志愿确认(不是修改志愿,以志愿表为准)。注意部分学校招生有前提条件(如艺术特色班需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等,防止出现无效志愿。9所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科技、体育、艺术3类)和2中美术、168中学田径特长生、完中直升生等实行提前录取,凡已被提前录取的不再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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