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和填报志愿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8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办理。
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每位考生的纸质档案资料(考生本人的《东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2012年东营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内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借读考生持初中学籍档案(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学籍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借读学校出具,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在市内借读的考生还需出具毕业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在市外借读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
特殊考生须持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持报考学校专业合格证报名。基础性发展目标毕业总评等级达到C等(含C等)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志愿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两个平行志愿。只填报一个志愿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应志愿批次的录取,填写两个志愿的考生,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参加第二批次录取。特别提醒:
(1)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注意报考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学校,避免因为志愿填报有误而不能被录取。
(2)市教育局在各报名点上报考生信息后,将对所有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同一名考生在两个及以上报名点报名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报名资格。
(3)特殊考生基本信息须经本人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特殊考生名单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天。
(4)学生报考信息整理完毕后,必须返回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其他人不得代签。借读考生报名时签字确认本人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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