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1.志愿填报办法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12年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以提高考生志愿填报的准确率,方便考生和家长。
2.志愿批次
依据学校类别,志愿分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自治区优质高中即包一中、包九中、包头蒙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钢五中、萨二中、固阳一中。第一批次录取的14所高中为平行志愿,考生在选报第一志愿时只能填报其中一所高中。
(2)第二批次: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其它普通高中。考生可同时填报三个志愿。
(3)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考生可同时填报三个志愿。
3.志愿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时,考生需在监护人指导下慎重选择。
(1)第一批次属(驻)地内和属(驻)地外统招网报时间:
7月8日8:00—18:00
7月9日8:00—12:00。
第一批次学校为网上即时录取。
(2)第一批次属(驻)地内分招网报时间:
7月9日18:00—24:00
7 月10日8:00—18:00。
第一批次学校为网上即时录取。
(3)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网报时间:
7月12日8:00—7月13日12:00。
第二、三批次学校只在网上采集志愿。
4.择校生登记
(1)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允许招收择校生的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名额纳入全市招生计划。有择校意向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直接到相关学校提交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时间:成绩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2)允许招收择校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三限”政策的要求,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接待、解释和登记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择校生登记信息整理成电子文档,上报市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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