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设置及填报条件
志愿共设4批次34个。考生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志愿,其中应至少填报两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志愿。
1、第一批次,设10个志愿。
(1)志愿类别
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含厦门六中的艺术特长生、同安一中的艺体特长生、厦门二中的足球特长生、外国语学校的小语种特长生);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同安一中等四校的定向生;五年制高职;在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填报条件
①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含厦门六中、同安一中、厦门二中、外国语学校的特长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九个学科(以下简称为“语文等九个学科”)全部为C级以上(含C级)且这九个学科中至少三科达到A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毕业总评六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②定向生:2013年将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同安一中等4所省一级达标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50%指标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校。符合省一级达标学校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本市公办学校应届考生可填报定向生。
其中:厦门一中、双十中学面向思明/湖里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外国语学校面向集美/海沧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面向同安/翔安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思明湖里片区的考生填报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厦门一中和双十中学普通生,集美海沧片区考生填报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外国语学校普通生,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填报定向生志愿前应先填报同安一中普通生。
报名点应认真审核考生是否符合定向生填报资格,于2013年3月4日至6日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区、市招生考试机构。
ƒ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体育类除外):语文等九个学科至少三科达到C级(含C级),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其中师范类专业应持有本市户籍,要求面试的专业应经面试合格(面试比例为1:1.5)。
④艺术类、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综合素质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⑤在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
2、第二批次,设8个志愿。
(1)志愿类别
省一级达标高中择校生;双十中学、集美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外国语学校、厦门一中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
(2)填报条件
语文等九个学科至少三科达到A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3、第三批次,设8个志愿。
(1)志愿类别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民办普高(含康桥中学特长生);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和在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第一批次剩余指标;在厦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