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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3年内取消公办高中择校 今年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20%
近日,郑州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2012年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提出,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郑州市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择校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教育局的文件要求执行。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针对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的规定,记者电话采访了部分高中校长和学生家长(微博)。多数高中校长表示,取消择校生减轻了他们的压力,学生凭成绩入学,就不会再有让人头痛的条子生、关系生,有利于招生环境的改善和教育的公平。不少家长也表示,择校生的取消使孩子们都站在同一起跑线,是教育公平、公正的表现,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而一些有权势和经济条件好的家长则担心,择校生的取消堵住了孩子上好高中的“最后一条路”。
为显示取消择校生的决心,确保工作落实,郑州市要求,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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