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武汉 | 西安 | 重庆 | 成都 | 长沙 | 长春 | 哈尔 | 杭州 | 合肥 |
苏州 | 太原 | 天津 | 徐州 | 厦门 | 郑州 | 宁波 | 青岛 | 南京 | 兰州 | 昆明 | 济南 |
深圳 | 沈阳 | 鞍山 | 大连 | 福州 | 佛山 | 贵阳 | 黄石 | 荆州 | 吉林 | 内蒙 | 洛阳 |
宜昌 | 湘潭 | 襄樊 | 新疆 | 无锡 | 唐山 | 镇江 | 河北 | 南通 | 株洲 | 南宁 | 南昌 |
11月17日,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12月5日下午,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洪流和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马斌等召开新闻发布会,解答有关外来务工子女在苏高考政策等问题。
2015年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将控制在10%以内
据洪流介绍,17日的《意见》针对民办学校招生及公办学校空余学额使用作了明确规定,提出“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自主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应采取摇号方式录取”,要求各地“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有空余学额时,应采取公开报名和摇号的方式确定,到2015年,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同时,《意见》对推行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均衡分配政策作了规定,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四星级普通高中70%以上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自2012年起,所有公办初中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再纳入四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指标生范围”。
特殊群体得到新的关注
洪流称,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确保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但如果这批子女选择进入民办学校,政府不会承担其中任何费用。对于农村留守学生,要建立普查登记和结对帮扶制度,健全安全保护预警应急机制。对残疾少年儿童,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费用6倍至8倍的标准给予帮助。
洪流还介绍,家庭困难的学生,将会获得政府主导的生活费补助政策,而学习困难的学生,学校方面要确保不会因学习困难而辍学。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方案马上出台
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马斌称,外来务工子女参加高考的方案将会在12月底出台,目前正在加紧制定。那么既然有新的学生群体参加高考,会不会给江苏本地的考生带来压力呢,马斌解释说,江苏每年高考的人数变化都很大,不会因为多了新的考生而加大本地考生的压力,反而这种人数上的变化是一种常态。
相关推荐:[中考动态] | 2013中考全年复习详细规划 | [家有考生] | 初三4种不良情绪如何破解 |
[历年真题] | 2012全国各地中考真题汇总 | [满分作文] | 2012年全国中考满分作文 |
[初一试题] | 2012年初一第一次月考试题 | [初二试题] | 八年级第一次月考试卷汇总 |
[课外阅读] | 世界名著:《傲慢与偏见》 | [英语美文] | 泰戈尔著名散文100篇节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