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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中学严禁学生“摆阔” 控制学生“财路”

发布时间:2013-03-14 18:06:01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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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每天兜里都会装着三五百元零花钱的汉阳楚才中学初二学生晓豪(化名),如今只能过紧日子了。近日该校出台新校规,严禁学生大手大脚花钱:每个学生的日消费不得超过20元,且言语、行为上不得流露“攀比”的意味,一旦发现有学生“摆阔”,将通知家长,控制学生“财路”。

14岁的晓豪就是该规定出台后的首个“牺牲品”,他说:“以前每星期差不多都有1000~1500元的零花钱,现在一个星期才150元,得省着花才能撑过一周。”

“中学生在学校哪用得了这么多钱?”晓豪的班主任宋老师仔细观察晓豪后发现,他不仅零花钱多,在行为举止上也流露出“显摆”的意味,日常生活用品相对“奢侈”,一件T恤近千元,一个拉杆箱旅行包几千块,为此宋老师多次上门家访,与其母亲沟通。最终,在学校新校规的“监督”下,将晓豪的零花钱控制在每天20元。

该校政教处主任邹国文介绍,新校规《中学生行为十不准》中第六条明文规定学生“不准摆阔”,每天零花钱限定在20元以下。此规定是根据学生会干部、各班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等多方反馈的学生行为表现情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可以算一笔账,车费4元(不转车)、早餐2~3元、中餐5~7元(在校外就餐)、饮水(买饮料)1~3元、零食1~3元……一般来说,学生每天开销在20元以下属于正常消费,比较合理。”

“为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肃清校园内‘攀比’之风,特别将‘不准摆阔’写入《行为十不准》守则。”校长陈长俊说,有的中学生对日常生活的投入过大,穿衣要穿名牌,吃饭要“上馆子”,攀比日常用品,手机非苹果不要,生日聚会吃饭、唱歌,消费倾向成人化,这些都无益于身心健康发展。

湖北大学教育学院叶显发教授表示,学校出台校规前,可让学生在校园内相互讨论,从而进行生活观、价值观的正确引导,强制性的规定可能难以让所有学生认可、接受。但通过学生间的议论,让他们自己认识到问题的本质,明白父母挣钱来之不易、零花钱并非自身辛劳所得,作为中学生应当适度消费,不宜盲目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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