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13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假期中除了《寒暑假生活指导》,各地和中小学校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
记者了解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时限由各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并报告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假期为全省统一规定,其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具体为:2012至2013学年,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2013年2月4日至2月24日(农历为2012年腊月廿四日至2013年正月十五),2月25日开学。寒假是春节等重要节日的集中期,学校要充分利用此契机,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暑假时间为2013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含农忙假期),9月1日报到,9月2日开学。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每年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统一按照对等时间调整并报告山东省教育厅。
按照要求,寒暑假期间,各地和中小学校要以全省统一的《寒暑假生活指导》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除此以外,各地和中小学校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确保学生有社会实践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 (原载潍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