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文化立校,文化育人,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推进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重庆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渝教基〔2008〕15号)精神,经研究,现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第二批“重庆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渝教基〔2008〕15号)和《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渝教基〔2011〕26号)精神,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达到下列条件的中小学校,可申报“重庆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
(一)办学思想先进
1.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主导学校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渗透到学校文化建设之中,学校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并充分体现了教育改革的发展要求和素质教育思想,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及个性化发展。
2.师生对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的认同度高,并能在学校各项教育活动、学科课堂教学和学校管理以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自觉践行,成效明显。学校所有班级积极创建与学校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相接轨的班级文化。
(二)制度建设规范
1. 有校园文化建设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能将校园文化建设的近期规划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学校“优质+特色”发展规划。校园文化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2.建立与校风、教风、学风一致的校规、班规、教师行为常规、学生行为常规,有效促进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落实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学校管理达到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
3.学校建立了促进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督查机制,加强过程管理评价,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有激励,形成有效践行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的学校管理文化。
(三)环境建设优秀
1. 学校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能有机融入学校环境文化建设,并体现了师生共同参与的环境文化。校园整洁美观,达到安全、净化、绿化、美化要求。学校文化环境建设充分体现了健康、文明、和谐、优雅的育人特点,无任何商业广告。
2. 有完善的学生文艺、体育、科技活动场所和完善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满足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这些活动场所育人氛围浓厚,与学生学习生活紧密关联。
3.加强校报、校刊、学校宣传橱窗、校园门户网站、校园网络、班级文化、寝室文化、食堂文化、办公室文化等文化载体的建设,充分发挥宣传舆论阵地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引导作用。
(四)文化活动丰富
1.利用纪念日、传统节日、开学、毕业等有特殊教育意义的日子,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具有本校特色的主题文化活动。
2.定期开展富有特色的班级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命教育、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3.结合“2+ 2” 项目实验计划,广泛开展体育、艺术、科技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形成体育、艺术、科技活动特长。
4.广泛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活动课程化、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了学生了解社会、认识社会,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参与能力。
(五)创建效果显著
1.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好,教师师德风范良好,学生文明守纪,校园文化建设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用明显。
2.校园文化建设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基础上形成亮点和特色,得到学生、教师、家长认可。
3.校园文化建设促进了学校规范办学和内涵发展,校园文化建设在区域产生示范辐射作用,社会影响明显。
二、申报程序
(一)各区县中小学根据申报条件,围绕标准开展自评活动,写出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申报总结材料,向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向市教委推荐中学1所,小学1所。
(二)市教委组织专家,对上报的“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后,再组织评审小组到学校进行实地考察验收,验收合格后授予“重庆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称号。
三、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重庆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和申报活动,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和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安排和落实,努力促使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促进内涵发展,形成办学特色,提高我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整体水平。
(二)申报纸质材料务必将申报表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13年1月20 日前报送市教委基教处, 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cqjcjy@163.com(电子稿不含照片),电子文档要求注明“2012年XX区(县)XX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申报材料”。联系人,杨昌弋。联系电话,63852829。逾期未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申报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