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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连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自1月26日始

发布时间:2013-03-14 18:05:35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大连市教育局日前在其网站公布,2013年中小学寒假学生假期自1月19日始,至2月28日止,3月1日开学;高中学生假期自1月26日始,至2月28日止,3月1日开学。

寒假期间中小学召集日全市统一规定为2月28日(星期四),主要是检查寒假作业、总结学生活动并做好开学准备。

期末提醒家长为孩子减负

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召开期末家长会时,各中小学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切实转变家长会上学校及班主任“一言堂”倾向,不断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

按时召开期末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并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寒假生活,提醒家长在学生的假期生活中应该格外关注的安全注意事项,指导家长科学有序地安排子女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补课班、辅导班,提高家长减轻孩子学习负担的意识,保证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校内活动设施仍向学生开放

各中小学及班主任要与学生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确保突发情况下联系畅通。学校要有全校所有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联系方式的备案。班主任教师可通过班级QQ群、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与学生保持联系,掌握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及外出情况。

各中小学要开展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研究性学习活动。寒假期间各地区的科技活动中心、劳动技能训练中心以及其他的社会实践基地要向全社会青少年开放。学校的操场及阅览室、体育馆等学生活动场地、设施要向学生开放。

严禁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全市所有的中小学教师要与所在学校签订责任状或承诺书,保证每位教师不组织、不参与有偿补课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教师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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