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单位):
2012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全市中小学校本学期结束工作、寒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本学期2013年2月1日结束,2月2日起放寒假。2012学年第二学期,于2013年2月25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6日正式上课,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起放暑假。
二、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要就本学期的结束工作、寒假和下学期的开学工作等,对所属中小学校提出具体要求,并加强检查。
三、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总结、考核、评比等工作。放假前学校要及时与社区等联系,并以“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通报学校期末和寒假有关安排,取得家长的配合和社区等有关单位的支持。
四、认真做好假期法制安全等教育引导工作。各校在放假前应对学生进行一次假期法制、安全的集中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燃放烟花爆竹、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师生远离“毒、赌、黄”,过一个文明、安全、有意义的寒假。
五、合理安排师生的寒假休息和活动。寒假期间,学校要保证师生有充分的休息时间。要认真贯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严禁违反规定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超前上课,严格控制寒假作业量。学校可组织学生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第二课堂”、“阳光体育”、文明公共空间行为、读好书和征文等活动。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安全教育及在假期参加专业实习的管理。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萧山区第三高级中学要妥善安排好内地新疆班学生的假期生活和节日活动,让新疆学生在杭州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春节。
学校可适当安排教师参加学习、进修、备课等活动,要认真做好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有关工作。各校(单位)要及时在“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做好本单位教师信息数据的更新维护,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教师通过“平台”选课并按时完成学校(单位)的审核工作。 各校要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密切家校联系。
六、认真做好假期校园管理和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放假前各校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大检查,有在建项目的学校要做好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做好学校水电设施的防冻工作及室外车棚、树木等的抗风雪预防和清扫工作。各校要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发生事故等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要安排好假期干部和教职工的值班(直属学校值班名单、值班电话和传真等,于1月30日前报我局安全保卫处)。
开学前,各校要做好学校食堂卫生、饮水机消毒、学生接送车(校车)安全检查等工作。各校要制定好下学期的工作计划,下学期学生报到,要严格按规定规范收费。开学初,我局将组织进行直属学校开学工作调研。
为使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我市举办的第九届中国国际动漫节活动,2013年春假时间安排为4月27日至5月1日(含国务院规定的劳动节三天假期)。
寄宿制学校可将5月4日(周六)、5日(周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3日,5月2日、3日休息,5月4日、5日上班(上学)。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