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4日讯(记者 单俊楠) 寒假临近,青岛市教育局在1月14日发出通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将从1月28日开始,2月26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从2月4日到2月24日。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
具体寒假时间安排如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自2013年1月28日至2月24日,2月25日报到,2月26日开学。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自2013年2月4日至2月24日,2月25日报到,2月26日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时间自2013年2月4日至2月26日,2月27日报到,2月28日开学。